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监管要闻 >
监管要闻 行业新闻 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监管要闻 行业新闻 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公安部: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发布时间:2009-11-24 00:00 点击:

 

 

  本报北京11月23日讯:记者今天从公安部了解到,随着元旦、春节的临近,烟花爆竹生产进入旺季,烟花爆竹安全事故也进入多发期。日前,公安部就近期一些地方接连发生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情况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安全监管等部门认真排查整治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隐患,切实承担起烟花爆竹运输环节的安全监管职责。

  据悉,10月中旬以来,山西、山东、河南、湖南、广西接连发生5起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这些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当前非法生产、运输烟花爆竹的情况较为普遍,一些单位和个人在烟花爆竹生产中忽视安全、违规操作的问题十分突出。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安全监管等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有效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要密切会同安监、工商等部门,加大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的查禁取缔力度,重点加强对烟花爆竹传统产区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窝点。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要深入宣传典型案例,教育广大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提高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危险性、危害性的认识。同时,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遵照法定程序、时限和条件,认真审查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件,加大对烟花爆竹产销旺季道路运输活动的监督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