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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治理非法出口烟花爆竹 三省四地六家检察机关签署协作意见

发布时间:2021-04-04 07:23:58 点击:0

       宁波日报3月31日讯 为强化对宁波舟山港烟花爆竹非法出口的管理和监督,在总书记考察调研宁波舟山港一周年之际,昨日上午,经最高检和省检察院指导,市检察院牵头召开磋商会,邀请海关、公安、应急管理、宁波舟山港集团等相关部门,以及来自浙江、江西、湖南三省四地六家检察机关,共商宁波舟山港非法运输、出口烟花爆竹综合治理问题,并签署了检察协作意见。
  “港口安全是港口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是,我们通过调研发现,宁波港域非法出口烟花爆竹的现象已成为其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据统计,2019年至2020年宁波海关共查获以伪瞒报、夹藏夹带方式出口烟花爆竹案件55起,涉案烟花爆竹重量累计1219.39吨。
  去年4月,一起瞒报烟花爆竹出口案件宣判,被告人苏某某、郝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四年。这是我市首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决的瞒报烟花爆竹出口案件,体现了我市治理非法出口烟花爆竹的决心,也为今后有效遏制烟花爆竹集装箱匿报谎报行为提供了一个有效治理的路径。
  非法出口烟花爆竹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港口安全。为深入打击、治理非法出口烟花爆竹行为,市检察院从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出发,探索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试图推动四级检察机关联动、三省四地六院协作,构建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五跨”协同联动治理机制。
  昨日磋商会上,宁波、金华、湖南长沙、江西萍乡四地六家检察院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宁波舟山港非法出口烟花爆竹综合治理的检察协作意见》,针对生产监督、市场监管、运输管理、海关查验、审查起诉等10个重点环节,提出了相关建议。如针对市场监管环节,协作意见明确检察机关应督促相关部门持续推进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治理,加强烟花爆竹买卖和流向的信息化追踪;督促相关部门严查未张贴标识码烟花爆竹流通,严查销售超标或“三无”烟花爆竹。此外,协作意见还建立了联络、会商、协作、通报等机制,着力通过“法律之手”拆除港口“集装箱炸弹”,为进一步发挥宁波港口的“硬核力量”,打造“世界一流强港”提供检察智慧、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