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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挥别"德州制造" 全市11家企业全部退出

发布时间:2016-09-08 09:05:08 点击:0

        大众网德州9月7日讯(记者 翟岩 通讯员 李开晴) 大众网记者从德州市安监局获悉,按照省政府要求,全省现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2016年年底前全部退出生产。截至9月6日,德州市11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已全部完成退出工作,比全省要求的时限提前四个月完成。同时,烟花爆竹半成品以及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遗留危险性废弃物已全部处置完毕。
        据悉,2015年3月份,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加快退出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50号),要求2016年年底前,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实现有序退出。我市共有11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占全省总数量的三分之一,企业数量最多,退出工作压力较大。
        对此,德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2015年10月份,市委主要领导在县(市、区)书记会议上,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要求稳妥推进退出工作,确保2016年年底前全部退出。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退出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德州市安监局多次组织召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工作会议,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要求相关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家企业的具体退出时间表。相关县(市、区)政府多次与辖区内企业进行沟通,讲明政策,分析利害,并在企业退出配套措施及转产创业政策方面给予了支持。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顾全大局,态度积极,克服种种困难,完成了退出工作。
        同时,在省政府对退出企业进行资金奖励的基础上,我市按照“早停多奖、晚停少奖”的原则,筹措300余万资金对退出企业进行奖励。截至9月6日,全市11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已全部完成退出工作,比全省要求的时限提前四个月完成。同时,烟花爆竹半成品以及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遗留危险性废弃物已全部处置完毕。
        下一步,德州市政府安委会将督导相关辖区政府继续做好善后工作。督促企业安全拆除和妥善处理烟花爆竹生产设施、设备。对烟花爆竹生产工具、设备进行编号登记、封存,防止流入社会;对于成品仓库内仍存放部分产品的生产企业,督促其在2017年春节期间销售完剩余全部产品,在销售完毕后,相关部门将依法注销、吊销或变更企业的有关证照;对生产企业从业人员特别是有生产技能操作人员的身份、从业、居住等情况将全部建档,相关部门定期对其进行跟踪督查和宣传教育,防止该类人员从事非法生产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