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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监管要闻 行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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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9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将全退出 德州11家提前半年停产

发布时间:2016-01-23 21:02:10 点击:0

按山东省政府要求,2016年底前,山东所有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9家)将全部退出市场。近日,跟随山东省安监部门连续三天对德州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情况进行督导,大众网了解到,作为山东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最集中的德州市,将确保提前半年彻底实现全部退出的目标。同时督导组也发现了部分安全隐患,并当场提出整改要求。

  检查过程中,督导组发现部分企业在一些烟花爆竹生产环节还是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在庆云县一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督导组专家山东知本评价有限公司高工金瑞民在检查后说,该企业的效果件堆段,摆放高度超过了一米,如果说效果件跌落到了地上,会产生撞击,有可能引起爆炸事故。对此,督导组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要求当地安监部门限期进行复查。

  截至2014年底,山东拥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9家,批发经营单位240家,常年零售单位16749家。这29家生产企业分布在枣庄、济宁、莱芜、临沂、德州5个市的15个县(市、区),多为民营股份制企业,拥有从业人员7000余人,2014年实现销售收入约6.5亿元、上交税金1500多万元,主要产品为组合烟花、鞭炮、喷花、双响炮等。

  山东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生产规模偏小,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企业仅有1家(嘉祥县进士张鞭炮厂);二是技术装备落后,普遍为手工制作;三是产品品种少、档次低、市场竞争力差,仅占全省市场份额的约1/2;四是安全管理水平低,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2010年以来累计发生事故11起、死亡23人,其中,较大事故2起、死亡11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约4.5,高出全省平均水平约57倍。整个烟花爆竹行业呈现出“经济贡献率低、事故发生率高”的特点,生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与全省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很不相称。

  2015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加快退出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50号),决定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于2016年底前有序退出。

  近日,大众网记者走访多地了解到,全省29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正在有序退出。部分企业负责人介绍:“目前已经完成有药半成品的组装,剩余的药物原材料也已经退回。干完这个春节就彻底停产。”

  尤其在山东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集聚的德州市,大众网记者从德州市安监局了解到,德州市政府要求,今年上半年,确保当地11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全部退出。

  截至目前,已有4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其中庆云县鲁北烟花厂成功引进隆盛热电有限公司热点联产项目,生产厂区已经全部拆除完毕。剩余7家企业,将于今年7月1日前完成有药半成品的组装,不再生产。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为促进退市稳定有序进行,山东将给予退出企业合理的资金补助和物质补偿。

  根据安排,从2015年开始,全省行政区域内不再新上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同时,实行关闭退出补助和奖励措施。根据企业规模、资产和劳动用工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补助和奖励措施,给予退出企业合理的资金补助和物质补偿。在地方政府对退出企业进行评估并给予合理补偿的基础上,省里将拿出专项资金,按照“以奖代补、早退多补”的原则,给予退出企业一定的资金奖励。

大众网济南1月22日讯记者 李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