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吊销潍坊市葛家洪明烟花厂和青州二府礼花炮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8-29 00:00:00 点击:0次
山东省安监局
关于吊销潍坊市葛家洪明烟花厂和青州二府礼花炮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潍坊市安监局:
你局《关于申请吊销潍坊市葛家洪明烟花厂和青州二府礼花炮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报告》收悉。鉴于2006年8月28日,潍坊市葛家村发生一起非法储存黑火药引起的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经查实,潍坊市葛家洪明烟花厂参与其中,且该厂在外非法设立烟花爆竹仓库并被引起爆炸,坊子区人民政府拟对该企业实施关闭;11月9日,青州二府礼花炮厂发生中转库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青州市人民政府拟对该企业实施关闭。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同意吊销潍坊市葛家洪明烟花厂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鲁)YH安许证字[2005]046号)和青州二府礼花炮厂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鲁)YH安许证字[2005]044号)。
请你局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中依法予以关闭有关问题的通知》(安委办[2006]17号)的有关要求,协助地方政府做好相关工作并将两家企业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正本和副本收缴交省局。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