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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0-01-19 00:00:00 点击:0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

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安委办明电〔2010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近日,陕西、安徽接连发生两起较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共造成13人死亡、10人受伤,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国和各地进一步强化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清醒认识当前严峻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切实增强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010年春节将至,已进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由于烟花爆竹市场需求旺盛,烟花爆竹企业生产任务饱满,容易发生“三超一改”(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改变工房用途)问题,极易引发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受利益驱使非法组织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更易引发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群死群伤。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彻底扭转烟花爆竹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

二、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切实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各地区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222号)和2009122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专题视频会议要求,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全面检查,发现存在“三超一改”、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的,要立即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不能按期整改的,要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现违法转包、分包的,要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要加强对责令停产整顿企业的跟踪监督检查,严防企业在停产整顿期间擅自组织生产。要坚决杜绝企业超能力生产和突击生产。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产品仓库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超量储存问题。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环节安全的监督检查,杜绝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储设施和零售点超量储存、超范围储存。严禁将收缴的非法产品、伪劣产品与合法产品混存。严格烟花爆竹专柜销售,严禁集贸市场连片经营,严厉查处超许可范围经营、经营非法产品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