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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监管要闻 行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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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要求努力从源头上解决涉及烟花爆竹的非法违法问题

发布时间:2010-11-18 00:00:00 点击:0

 
 
 
 

  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等七部门17日在京联合召开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视频会议。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黄明在会上强调,各地公安机关要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严格执法,严格监管,扎扎实实地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各项措施的落实,坚决防止烟花爆竹重特大安全事故。

  黄明指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公安机关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出发,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管理制度,坚决遏制烟花爆竹非法运输行为。凡道路运输烟花火药和含药的烟花爆竹半成品,以及跨省运输黑火药、引火线的,一律不得开具运输许可证。对未经许可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要依法严格处罚。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紧密结合春运安保工作,加强路面执勤执法和安全检查,依法严格查处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未悬挂、未安装危险物品警示标志或超速超载行驶等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监管措施,进一步规范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切实加强对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及燃放活动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黄明要求,对通过道路运送烟花爆竹的,运达地县级公安机关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时限、条件等,认真受理、严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核发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核发许可证时,要根据运输距离、危险货物运输限速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许可证的一次性有效期限。各级公安机关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强与安全监管、质检、工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要充分发动群众,实行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努力从源头上解决涉及烟花爆竹的非法违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