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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圆满结束 拟立案处罚企业19家

发布时间:2020-11-11 15:19:00 点击:0

       为确保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期间和年底前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10 月中下旬,省政府安委会在全省范围开展了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推动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治理扎实开展。本次督导检查共发现各类问题隐患 1857 条,现场立即整改 251 条,责令限期整改 1606 条,拟立案处罚企业 19家,下达整改文书 223 份,有效排查并处置一批安全隐患,确保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1、精心安排部署。
       为确保督导检查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省政府安委会专门制定了督导检查方案,明确了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时间安排和督导检查组人员组成。10 月 19 日,召开了督导检查动员培训会,组织督导检查人员学习了督导检查工作流程,市、县(市、区)和企业督导检查重点事项清单以及督导检查工作纪律。动员会后,16 个督导检查组第一时间分赴 16 个地区,迅速下沉一线开展督导检查。
       2、 创新工作方式。
       本次督导检查采取“督导+执法+专家”方式进行。督导组侧重检查市、县(市、区)政府、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省应急厅派出 16 个执法组,作为督导检查的组成部分,同步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在执法检查中,邀请安全生产专家参与,确保查深查细查透。
       3、 严查严纠问题。
       督导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隐患,严格落实“五个当场”工作制度,即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当场向企业负责人反馈;能够立即整改的,当场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涉嫌违法的,当场启动调查程序,对关键性、时效性证据进行固定;属于简易处罚的违法行为,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督导检查情况,当天通报给市、县(市、区)政府,并向市、县(市、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反馈,确保后期及时跟进检查,适时组织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巩固执法检查成果。
       4、 营造良好氛围。
       督导检查开展以来,在新媒体平台开设“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栏,发布信息 30 余条。组织 10 余家省级以上主流媒体随督导组到各市,深度报道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共发布信息 70 余条。各市也通过当地主流媒体开展专题报道、系列报道、跟踪报道,引导社会公众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来源:山东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