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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紧急疏运出口烟花爆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6-23 00:00:00 点击:0

广东、广西、浙江、江苏、湖南、江西省(自治区)交通厅,上海、广州、深圳、北海、宁波、长沙、株洲、南昌市港口(港务、港航航务、交通)局:

    自今年初以来,受两起烟花爆竹事故影响,一些口岸相继关闭烟花爆竹出口业务,使其出口运输受阻,造成大量积压,不仅影响企业正常生产运转和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也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尽管上海港和北海港一直在努力扩大烟花爆竹出口量,但出口烟花爆竹目前在产地仍然积压有5000多个集装箱,急需加以疏运。我国烟花爆竹行业和产地人民政府以及进口商等多次来人来函请求尽快恢复和保持烟花爆竹出口通道安全畅通。

    为缓解近期出口烟花爆竹运输不畅和严重积压的情况,维护我国对外贸易形象,支持烟花爆竹产地经济发展,交通部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并征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同意,现就紧急疏运出口烟花爆竹事宜通知如下,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执行。

    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烟花爆竹经由水路运输,依照水路运输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简单地对烟花爆竹运输采取封堵的办法并不可取,很可能由于瞒报谎报货名而产生更大危险。各级交通及港口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提高认识,依法行政,加强管理,积极疏导,做好服务,确保烟花爆竹出口运输的安全畅通。

    二、目前出口美国烟花爆竹运输旺季即将结束(美国流向为每年3至6月初,欧洲流向为8至9月)。请上海港和北海港在确保安全条件下,尽可能优先安排出口美国烟花爆竹装运业务。

    三、作为应急措施,请宁波、深圳和广州市港口管理部门配合码头企业抓紧研究并开通宁波港、深圳盐田港和广州港南沙集装箱码头作为近期出口烟花爆竹紧急疏运通道。请以上3港管理部门就烟花爆竹紧急疏运与安全监管工作部署情况报部。

    四、为加强源头管理,确保运输安全,请产地和口岸各有关部门以及贸易和运输企业共同把关,尽可能缩短运输路程,减少中转环节。港口管理部门和码头企业要主动加强与产地主管部门、烟花爆竹生产、贸易或物流企业以及海关、商检和海事等联检单位的合作与配合,进一步研究在产地装箱点完成检验、监装、报关和封箱等业务的安全性与可行性。

    五、港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有关装箱、报关、运输、堆存等重要环节有关情况的了解,检查督促港口企业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做好港区烟花爆竹集装箱的堆存、隔离、巡查和装船等作业,加大对进港普通集装箱的抽查力度,发现偷运、夹带烟花爆竹的谎报、瞒报行为应依法予以严惩。烟花爆竹集装箱港区堆存作业按交通行业标准《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JT397-2007)执行。

    六、烟花爆竹水路运输具有成本低、安全性好的优势,应加以充分利用。请湖南、江西两省交通厅合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并尽快开通距离产地较近的长沙、株洲、湘潭以及南昌等地的内河集装箱码头的烟花爆竹中转业务。上海、浙江以及江苏等地的港口码头应积极创造条件,做好接卸中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