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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本没有错,错的是把烟花做变了样!

发布时间:2014-01-21 00:00:00 点击:0

     春节燃放烟花是我国传统民族文化的瑰宝,应该传承和保护

    “过新年,放烟花”是我国古老的民俗。从汉文帝期间开始,每年元宵节,举国上下放焰火,祈求消灾辟邪,国泰民安。唐人苏味道《正月十五日》:“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暗尘随马去,明月逐人来。游伎皆秾李,行歌尽落梅。金吾不禁夜,玉漏莫相催。”

    宋朝间的《荆楚岁时记》记载“正月一日,鸣鸡而起,先于庭前爆竹以辟山臊恶鬼”。 宋诗人王安石《元日》:“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瞳瞳日,总把新桃换旧符。”

    明代诗人文征明《乙卯除夕诗》:“灯前岁酒笑相酬,镜里流光又一周。人世百年原有限,吾生万事总无忧。馀穷不用焚车送,残病都从爆竹休。去日已除来日在,春风检历又从头”。

    清代钱裴生《和冯玉圃小除夕同夜直韵》:“长安爆竹千门响,凭送春风到禁庭”。再现了“万人空巷花作秀,喜看银河落人间”的美景。

    通过千年的传承,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成为了我国传统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过春节的代表性活动之一。据毛泽东的秘书张玉凤的回忆录记载;1976年春节,毛泽东主席重病在床,工作人员怕影响他的休息,没有燃放除夕迎新年的爆竹。当毛泽东主席听到从中南海外传进来的微弱鞭炮声,他对身边的工作人员说;“过年不放爆竹,不算过年,你们放几挂爆竹吧!”

    春节燃放烟花爆竹习俗为什么能作为一种传统文化在我国得以千年的保留和传承呢?

    这与我国深厚和悠久的农耕文化有关,在我国漫长的农耕时代,人与自然的斗争中,人的力量还十分有限,都希望借助一种超人的、神的力量来帮助自己战胜自然、疾病和痛苦。因此祈福和吉祥文化在我国相当盛行。而烟花爆竹的发明恰好与我国的祈福和吉祥文化十分吻合。据我国烟花爆竹发源地——湖南浏阳当地的传说,在唐朝年间,浏阳大瑶有一名叫李畋的民间巫师,为祛除当地山区的野兽和瘴气,保佑当地五谷丰登、六畜兴旺,人丁旺盛,发明制造了一种用竹筒和火药做成的,叫“爆竹”的法器。这就是最早的烟花爆竹。烟花爆竹诞生后,迅速在民间传播,同时很快得到宫廷的认可,成为我国祈福和吉祥文化的主要代表。

    经过千年的传承和沉积,烟花爆竹在我国人民心中具有了“点燃吉祥,传递祝福、放飞梦想”的文化核心内涵。

    正由于这种文化的内涵,燃放烟花爆竹已经不在限于新年春节的,而且延伸到百姓喜庆和祭祀活动、延伸到商家企业的开业和庆典延伸到军队出征和凯旋活动、延伸到国家重要庆典和重大活动。

    正由于这种文化的内涵,烟花爆竹才能传播到世界各地,成为世界共同认同的文化产品。据统计2014年元旦世界上共有近90%的国家的民众燃放烟花爆竹或举行焰火晚会迎新年。美国和欧洲很多国家在新年和国庆期间都允许百姓燃放烟花爆竹,允许企业、社团组织举行焰火晚会。

    烟花爆竹文化虽然是我国农耕文化时代的产物,但在在当今城市化高度发达的现代化社会里,烟花爆竹文化内涵与当代的生活方式和文化价值取向并不相冲突。

    当代我国社会是一个挑战和压力并存的时代、是一个改革创新和矛盾交错的时代。梦是我国当今时代的主旋律,有梦想才有激情、才有创造的动力。烟花爆竹“点燃吉祥,传递祝福、放飞梦想”核心文化内涵,符合“中国梦”文化的主旋律。百姓在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祈盼消灾辟邪,传递对家人祝福,祈盼新年全家幸福安康、万事如意,红红火火。这样的民族习俗绝对是能促进社会的和谐和进步,我们应该去传承和保护,没有理由去禁止、去抛弃!

    非法的烟花爆竹,使千年的烟花文化遭受到奇耻大辱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千年的优秀民族文化传统,但到现在却遭受到相当一部分人的指责,成了“危险物品”、“环境污染物”、“奢侈品”等代名词。这时什么原因呢?我认为非法的烟花爆竹是罪魁祸首,使千年的烟花文化遭受到奇耻大辱。现在国内部分烟花爆竹产品已是爆炸品、奢侈品,完全背离了烟花爆竹的喜庆纳福的文化本质,是异化了的产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烟花爆竹产品,遭到指责完全可以理解。

    2005年以北京市为代表的烟花爆竹“禁改限”政策出台后,我国国内烟花爆竹的生产和销售迎来了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就是在这样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行业片面追求不正利益,给今天烟花爆竹行业的发展造成了巨大的隐患。

    在此期间,新办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猛增,原有企业大规模扩大生产能力。个别企业和非法作坊为了迎合消费者追求刺激的心里,大量违规生产和销售超药量或高敏感性烟花爆竹产品,甚至将高危的专业燃放类的产品蓄意低标为安全系数高的个人燃放类的产品,背离烟花爆竹是喜庆文化产品的本质,将烟花爆竹制造成为追求刺激的危险产品,结果造成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和燃放个环节重大安全事故不断,使烟花爆竹成为了公众心目中“危险品”的代名词。

    个别企业和非法作坊为了抢占市场,大量掺杂使假,采用劣质低价的烟花材料制作劣质假冒烟花爆竹,这类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不仅安全敏感性极高,而且在燃放时烟雾粉尘大、噪声高,使烟花爆竹错误的成为公众心目中“粉尘”、“噪声“的代名词。

    部分企业为了追求利益,将烟花做成大组合的豪华奢侈品,错误引导烟花爆竹消费的文化本质,将它引导成一种比富赛阔的豪华奢侈品,个别地方出现了高达1000多元一箱的组合烟花,使烟花爆竹成为公众心目中“奢侈品”的代名词。

    目前非法烟花爆竹充斥市场的混乱的局面,主要是行业内部企业自身的问题,但也有职能部门对行业的监管不力的原因。职能部门监管不力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国家没有烟花爆竹产业发展规划。产业盲目发展,产能过剩,市场无序竞争十分突出。

    二是监管没有抓住行业的本质和关键。目前我国烟花爆竹行业的监管只注重了生产领域的安全监管,忽视了产品质量安全和环保的监管、忽视了销售流通环节的监管。特别是产品质量的安全和环保的监管,目前企业可以不经任何的安全和环境审批就可以随意开发和生产所谓的“新产品“,使用所谓新的烟花爆竹原材。换句话说,只要安全生产条件到达要求,企业即是生产和销售爆炸威力相当于手榴弹、地雷的烟花爆竹,也没有人监管。产品本质的质量安全是一切安全的基础和保障,只有抓好了产品的质量安全,才可能有生产、运输、储存和消费的安全。但我国对烟花爆竹行业的管理就没有抓住这个本质和关键。

    三是监管力度不够。到目前为止,全国还没有一家企业因违规生产或销售超药量高危产品,或蓄意低标产品微型级别,或假冒伪劣等的非法烟花爆竹产品,受到吊销许可证的处罚,普遍的是罚钱了事。

    四是标准不严格、执行不到位。我国湖南浏阳是世界烟花爆竹的主产区,产品既有内销又有外销。外销的产品占据美国和欧盟等国家的80%以上,其产品的安全和环保质量完全符合他们严格的要求。但内销产品相当一部分就达不到这个严格的要求。这主要是标准不同和标准执行不到位造成的。美国和欧盟的标准严格、系统、具体。我国的标准比较宽松,特别是烟花爆竹产品危险级别的划分标准过于笼统、且没有规定认定的机构,造成产品危险级别划分混乱,燃放安全事故频发。标准的执行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出口外销的产品是强制性批次检验,每出厂一批产品都必须经商检部门严格的检验。国内销售的产品是非强制性检验的产品,生产企业一年只要送检一次合格,就可以买到全年出厂产品的合格证。一些非法高危的产品披着合法的外衣,流向市场。内销产品的安全和环境质量的监管形同虚设。

    重拳整治,还烟花爆竹文化本质

    目前我国烟花爆竹产业混乱的局面已完全偏离了其文化产业的本质,如果不从速重拳整治,烟花爆竹的文化内涵将被彻底的撕碎和抛弃,我国千年的烟花爆竹文化产业将断送在我们这一代人手里。建议作为烟花爆竹产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主产区政府共同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迅速开展全国范围内的严厉打击超规格和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专项行动。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清除和销毁市场上超标和假冒伪劣的非法烟花爆竹产品。对违规生产超规格的高危烟花爆竹产品和蓄意低标产品危险级别的生产企业,对向普通消费者销售非个人燃放类产品或销售非法烟花产品的销售企业,一律实现零容忍,吊销其生产许可证或销售许可证。重拳整治当前烟花爆竹混乱的生产和销售局面。确保春节期间,不发生烟花爆竹引发的重大的安全事故。

    2、改变监管重点,加大监管力度,采取壮士断腕的魄力,扭转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混乱的局面。
     
    首先是改变监管重点,将烟花爆竹产品的安全和环保质量作为烟花爆竹行业的监管重点。学习国外先进科学的烟花爆竹管理经验,在国内实行烟花爆竹产品安全和环保质量备案审查制度,只有通过法定机构审查合格且备案登记的烟花爆竹产品,方可生产、运输、储存和销售。从源头上治理目前烟花爆竹质量安全和环保混乱的局面。

    二是加大对违规生产和销售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的打击力度,对生产或销售非法烟花爆竹的行为,实现零容忍,一律吊销其生产或销售许可证,以强大的震慑力和铁的手腕,确保行业秩序有根本的好转。

    三是强化对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管,使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真正落实到位。将内销烟花质量像外销烟花一样纳入强制性检验范畴,每出厂一批产品,必要经检测机构检测。加强对烟花爆竹产品合格证的管理,没有粘贴合格证的产品不能运输、储存和销售。严格加强对烟花爆竹检测机构的管理,质监部门每年要对检测机构的检测质量和合格证发放质量进行市场抽检,对检测质量把关不严或蓄意与生产企业勾结为违规产品发放产品合格证的检测机构要严肃查处,直至吊销其检验资格。

    3,加快国内烟花爆竹标准的修订,制定更加严格的安全和环保的质量标准,使烟花爆竹产品真正回归到文化吉祥产品的本质。

    首先要对制定烟花标准机构的人员构成进行调整,提高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委员名额的比例,保证标准的安全和环保质量关。烟花爆竹的标准既也技术标准内容,但更重要的是要有安全和环境的标准内容。在以往的烟花爆竹的制订过程中,由于生产企业代表的委员比例太高,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委员的比例太小,致使所制订的标准过宽松,标准被企业利益所绑架,忽视社会公众利益。例如国外很多国家早就禁止生产和销售,且燃放伤人事故高发的的“二踢脚”(或双响升空炮)产品,但我国的标准中竟然是合法的。

    二是要根据我国城市化、城镇化高速发展和环境污染严峻的现状,制订更加严格的烟花爆竹安全、环保质量标准,特别是要将有害气体产生量、烟雾、噪声等环境指标纳入强制性的标准。要对烟花爆竹危险级别的分类和划分要有明确详细的具体规定。普通消费者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一定要药量小、爆炸威力低、发射高度要低、空中开爆面积要小、烟雾和噪声污染要低,即使没有正确燃放,也不会发生致消费者重伤或致残的安全事故。新标准一定要确保烟花爆竹的安全和环保性能,是真正意义上的吉祥喜庆的文化产品。

    4、迅速在全国开展一场声势浩大、全方位的“安全文明理性消费烟花爆竹大宣传”活动。使烟花爆竹消费回归到真正意义上的文化消费。

    大力宣传正确的烟花爆竹文化内涵,摒弃片面追求燃放数量、响声、高度、刺激和比富、讲排场的等一些有害的烟花爆竹消费观念。倡导燃放烟花爆竹是一种传统的文化习俗,燃放的数量不在多少,也在与声音的大小、燃放发射的高低。燃放烟花爆竹重要的是追求一种心灵的享受、寄托和自己梦想放飞的过程。
通过宣传活动目的告诉广大消费者正确选择购买烟花爆竹产品,不要购买不安全的超药量高危非法烟花爆竹,不要购买专业燃放类烟花爆竹,不要购买对环境污染大和安全系数低的假冒伪劣产品;尽量选择药量小、安全系数高的微烟的安全环保型烟花爆竹产品。

    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基本知识,告诉广大消费者,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安全第一,一定要注意周边的环境和自身的安全;
    
    要大力倡导理性文明消费的理念。一定要告知消费者要文明燃放,不要影响他人的工作和休息;要理性消费,在雾霾等气象条件不好的时段,尽量不要燃放或少放。

    通过活动的开展,减少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发生的安全事故,提倡一种安全文明理性消费的正确烟花爆竹消费观念,减少人们对燃放烟花爆竹的指责和批评。为烟花爆竹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烟花爆竹是我们祖先给我们留下的优秀的传统文化,且已发扬光大到全世界,我们没有理由去抛弃和毁灭。我相信在有关管理部门和烟花爆竹行业有识之士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清除伪烟花爆竹,还它真实本来面目。大力促进烟花爆竹产业的安全、环保和文化的转型升级,使烟花爆竹产业紧跟时代的要求,让祖国千年的烟花爆竹传统文化璀璨万年、欢乐世界。(葛 光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