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行为自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6 16:54:28 点击:0次
烟协字〔2025〕12号
各会员单位:
烟花爆竹旺季即将来临,近期多地发生涉及烟花爆竹安全事故,为防范事故发生,打击非法经营,现就开展烟花爆竹经营行为自查通知如下:
一、提高安全意识。各会员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将企业安全经营摆在首要位置,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经营行为自查,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守住安全底线。
二、立即全面自查。各会员单位要立即开展运输、储存、销售等经营环节自查,重点是互联网平台宣传,要严格执行《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公通字〔2015〕5号)要求,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全流程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
三、落实行业自律。批发企业是烟花爆竹流通的主渠道,作为连接生产企业与零售店、消费者的关键环节,要主动落实行业自律要求,坚持依法合规经营,杜绝“合法企业干非法事情”现象,立即停止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的违规配送、储存、销售行为。
岁末年初,烟花爆竹行业备受社会、监管部门高度关注,舆情易发多发。各会员单位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行为排查的同时,主动配合各级监管部门工作,充分发挥熟悉市场的优势,及时举报各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行为,共同维护行业发展秩序,保持烟花爆竹旺季安全平稳运行。
山东省烟花爆竹协会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