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生产、非法经营 万载县公布4起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万载县某某洋花炮制造有限公司超许可经营销售烟花爆竹案
基本案情:近日,万载县应急管理局接到山东省公安厅移送案件,万载县某某洋花炮制造有限公司股东汤某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违规销售给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无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个人孙某 。
法律依据及处罚:上述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参照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189项C阶次的规定,万载县应急管理局对万载县某某洋花炮制造有限公司作出没收非法所得367950元,罚款9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万载某利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违规生产案
基本案情:2025年8月18日,万载县应急管理局到万载某利烟花制造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243#成品库魅力四射36发地面组合烟花实为B级产品,但外包装箱为个人燃放类;244#成品库存放部份贴牌产品,接受委托加工合同。
法律依据及处罚: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项,参照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175项B阶次的规定,万载县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作出处罚35000元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江西某某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非法经营案
基本案情:2025年7月5日,万载县应急管理局收到宜春海关通报函,通报2025年5月26日江西某某特新材料有限公司申报出口一批金属缓蚀剂OPA80,数量:1桶/210.5千克。经检测机构危险特性检测鉴定,鉴定结论为该金属缓蚀剂OPA80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列明的化学品,且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2025年7月16日,万载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该公司进行了核查,发现该公司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金属缓蚀剂,规格型号:OPA80情况属实。
法律依据及处罚: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参照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102项A阶次的规定,万载县应急管理局责令该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15000元。
案例四:万载县某宇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转包分包违规生产案
基本案情:近日,万载县应急管理局接到举报,反映万载县某宇烟花制造有限公司从2024年开始违法将企业内(吐珠线)机械组装、(喷花线)租给不具备资质的陈某、曾某、张某生产烟花爆竹。接到举报后,万载县应急管理局安排执法人员进行了核查,通过查阅企业台账、资金流向等,万载县某宇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转包分包行为情况属实。
法律依据及处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参照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57项C阶次的规定,万载县应急管理局责令该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没收非法所得22.1247万元,企业罚款77.4364万元,对涉案人员欧阳某、曾某、陈某、张某各处罚2万元,共计107.5611万元。
来源:宜春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