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曝光台

济南市市场监管局通报6批次烟花爆竹不合格

发布时间:2024-04-03 18:00:51 点击:0

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2日讯 济南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第二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结果,结果显示,醴陵市天美烟花鞭炮制造有限公司、浏阳市普迹镇元霞烟花鞭炮厂、济南星宇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宜章县辉煌爆竹有限公司、醴陵市兴宇花炮有限公司、醴陵市黄甲出口花炮厂(普通合伙)、醴陵市文武出口花炮厂(普通合伙)、济南市莱芜区述华烟花爆竹经营部、商河县利民烟花爆竹零售店、济南市济阳区济北回河村农资农家店、济南市济阳区回河德民百货门市部、济南市济阳区金清烟花爆竹销售中心等生产或销售的6批次产品不合格。

2023年市级监督抽查共抽查流通领域烟花爆竹产品20批次,依据GB 10631-2013《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等标准的要求,对烟花爆竹产品的标志、包装、外观、部件、结构和材质、药量、燃放性能、药种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醴陵市天美烟花鞭炮制造有限公司、浏阳市普迹镇元霞烟花鞭炮厂、济南星宇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宜章县辉煌爆竹有限公司、醴陵市兴宇花炮有限公司、醴陵市黄甲出口花炮厂(普通合伙)、醴陵市文武出口花炮厂(普通合伙)、济南市莱芜区述华烟花爆竹经营部、商河县利民烟花爆竹零售店、济阳区济北回河村农资农家店、济阳区回河德民百货门市部、济南市济阳区金清烟花爆竹销售中心等生产或销售的6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部件、标志。

对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