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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微信抖音售卖烟花爆竹 男子被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发布时间:2023-02-28 17:07:10 点击:0

湘潭在线2月28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李涛)2月24日,湘潭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消息,湘乡男子欧某通过微信、抖音等网络平台开展烟花爆竹产品经营,涉嫌危险作业罪,被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前不久,湘乡市群众举报,泉塘镇创塘村村民贺某在燃放“礼花弹”过程中受伤,该“礼花弹”系非正规途径购入。该市应急管理局接报后,派执法人员和公安民警迅速赶到贺某家中,现场发现“礼花弹”26个,其中4寸礼花弹21个、6寸礼花弹5个,系贺某购入剩下的。

执法人员介绍,“礼花弹”属A类礼花,一般都会使用红色字体注明“专业燃放”,合格的产品都会标注加工方法、安装方法、发射高度、辐射半径、火焰熄灭高度、燃放轨迹等信息。按照我国有关规定,该类烟花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不得销售。

经查,该礼花弹是贺某在网络上向微信名为“Lo”的人购买。此人系湘乡市新湘路办事处村民欧某,其通过微信、抖音等网络平台开展烟花爆竹产品经营活动以盈利。

执法人员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查封扣押决定书,对欧某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烟花爆竹产品的行为当场予以纠正,并依法扣押了贺某住处的26个礼花弹。

由于欧某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通过货拉拉、私家车等运输手段销售“礼花弹”等A级烟花爆竹产品,且造成贺某在燃放过程中受伤,其行为已构成现实危险,涉嫌危险作业罪。2月13日,湘乡市公安局以“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案”对欧某立案侦查。

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购买烟花爆竹应到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合法零售点,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个人燃放类产品,切勿购买“礼花弹”等专业燃放类、假冒伪劣烟花爆竹,发现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可拨打12350或12345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