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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烟花堪比“加特林”,非法卖往全国28个省市

发布时间:2022-02-07 09:05:35 点击:0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陈婉宁 记者 高达)近日,江苏张家港警方成功捣毁一条集采购、存储、运输及销售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利益链条,查获烟花爆竹 1900 余箱,涉案金额 400 万元,涉及 28 省市。这种烟花名为加特林,火力极强,声音大,升入高空绽放出大范围火花。该案的侦破也是苏州首次发现通过网络微商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新型案件。

朋友圈里的"网红烟花"

2022 年 1 月中旬,张家港警方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售卖烟花。警方调查发现,这名微商名叫苏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销售许可的情况下,明码标价售卖烟花,其行为已涉嫌非法经营罪。

网红、爆款、快递到家,警方翻查苏某的朋友圈发现,他主要售卖的是一款名为"加特林"的烟花。早在去年春节前夕,"加特林"烟花就通过社交媒体爆红,摇身成为"网红烟花"。

据了解,"加特林"烟花的名字由加特林机枪而来,以射速快、火力猛而得名。这种烟花火力极强,声音大,升入高空绽放出大范围火花。网络走红后销售火爆,甚至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

出现在朋友圈的"加特林"烟花,按照品类不同,每箱售价在 680 至 960 元不等。只要完成线上支付,提供收货地址,很快就能收到用蛇皮袋包裹的"加特林"烟花。

警方调查发现,在张家港市范围内,和苏某一样利用朋友圈出售烟花的微商不止一个,甚至已衍生出下级代理。警方循线追查,发现发货源头始于外省某市。

亲友"组团"的烟花生意

将烟花爆竹当成普通商品,通过物流的方式肆意买卖,全然不顾背后的安全隐患。警方查明,苏某等几名微商都是下级代理,该团伙的头目是一名 29 岁的河南籍女子史某某,此时,以史某某为核心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团伙正在数百公里外的湖北、湖南等地。

张家港警方立即抽调精干警力开展侦查。经查,2021 年 10 月起,史某某与朋友彭某合资,由史某某寻找货源进购"加特林"烟花。随后,两人找来多名亲友租赁仓库,将此地打造成烟花进购和售卖的集散地。

之后,史某某和彭某开始在朋友圈贩卖烟花,还授权下级代理。"每个层级的代理都会逐级调高烟花售价,以此赚取差价。"办案民警介绍,代理接单后只需反馈,由史某某团伙完成发货。就这样,每箱进价只有 200 至 300 元的烟花,经代理售出价格翻倍。

由于发货量大,史某某团伙中曾做过物流生意的管某便驻守在仓库,利用个别快递公司运营点的监管漏洞,将烟花派送到全国多个省市。

斩断非法经营利益链条

1 月 21 日,市公安局组织全市各治安部门及相关部门会同张家港警方,在武汉以及无锡、常州等地警方的配合下,在两省多地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成功抓获涉嫌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嫌疑人史某某、彭某等 13 人,并在史某某租赁的仓库查获用于销售的非法烟花爆竹 1900 余箱。

经查,2021 年 10 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史某某伙同彭某等人,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大量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并通过发展微商代理接单、采用快递出货的方式,将烟花爆竹向全国 28 个省市销售,涉案金额 400 余万元。该案的侦破也是苏州首次发现通过网络微商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新型案件。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史某某等 7 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该案涉及的相关物流单位、快递企业已由属地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梳理排查出的微商代理经营者也均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