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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家花炮企业三年内禁止在浙江经营

发布时间:2007-08-21 00:00:00 点击:0

     浙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出通报,55家省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浙江存在违法违规经营或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情况,其中湖南省30家、安徽省9家、江西省16家。这些企业三年内不得向浙江销售烟花爆竹产品。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介绍说,经整理分类,今年全省各级公安或安全监管部门共查处33家省外供货企业在浙江省的违法违规行为。其中部分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多次查处;个别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导致了安全事故的发生,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同时,还发现共有30家省外供货企业存在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情况。

    在这些存在违法违规经营或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情况的企业中,有55家获得浙江省2006年安全生产许可资格确认。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级安全监管局督促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执行好烟花爆竹专用封签、防伪码标签和合同备案制度,有效堵塞非法烟花爆竹产品市场流通渠道。

(记者:岳德亮)